113年度微學分課程經費申請事宜

一、本校113年度系所開設微學分課程,已開放課程經費申請,本年度經費申請及使用期限至113年11月29日(五),歡迎各系所教師踴躍提出申請。

二、經費申請及使用注意事項:

(一)經費編列及使用應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、本校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」經費使用及控管要點、及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
(二)核定通過之課程經費,若獲其他經費補助(含教育部補助款、本校高教深耕計畫、臺綜大經費等),以不重覆補助為原則。

(三)經費執行期限應於活動辦理一週內完成核銷,如未依規定時限完成者,將逕為全數收回統籌運用。

(四)其餘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經費編列及使用原則辦理。